跟朋友約好一起吃飯,現在只要和朋友碰面,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,都會拿帶一些小點心,雖然是無法和市售的點心相比,不過這只是一點小心意.
今天就做了重奶油蛋糕,看看其中的材料,又是奶油,又是糖,熱量不知是多少.
材料: (兩條磅蛋糕)
酥油140g
白油130g
糖粉132g(先過篩)
砂糖132g
蛋238g
奶水45g
低筋麵粉285g
泡打粉5g
做法:
1.低筋麵粉及泡打粉先過篩.
2.先將酥油,白油,糖粉,砂糖用打蛋器打發至鬆軟.
3.蛋及奶水分次加入,需待蛋或奶水完全被奶油糊吸收後才可再加進去.
4.將麵粉加入拌勻至沒有麵粉顆粒存在.
5.烤模鋪紙,將麵糊倒入.
6.烤箱先預熱上火/下火180度,烤約50分鐘(時間,溫度視烤箱品牌而定).
7.烤好取出,需將所鋪的紙撕開待涼.
*是和三位朋友一起吃飯,但我只有兩個烤模,又不想再做一次, 很"體貼"的切成一片片的分成三包,留幾片給自己吃.
將蛋糕送進烤箱後,想起要到郵局辦些事,大約只要花5分鐘的時間,所以很放心的出去.我家算是在住宅區,有個警察局就和郵局平行,只是中間隔著一條通路.快到警察局時聽到一位警察問一位騎腳踏車的歐巴桑:「妳有沒看過?」我所看到的只是一輛大車及一輛自用車,覺得這問話好奇怪.等我經過時,原來那位警察牽著一頭小豬,我也被問有沒看過這頭小豬(當然是沒看過),這頭小豬也不知是打那兒跑過來的,從郵局出來後,看到那位警察牽著豬仔站在自用車旁讓人攝影,我以為是要錄影存證,結果是一家有線電視台預備在新聞中插播尋找主人.聽另一位警察說這是一頭迷你豬,怕是飼主覺得牠太大了不想養,所以就把牠放出來,小豬不像狗狗會認得家,只好到處跑了.
我問警察會如何處理(真怕那頭豬仔會被宰了),那位警察說可能會聯絡屏科大(不知為何要這麼做).若飼主真有那小豬仔太大不想養的心態,實在很過份,也很不負責,當初要養牠時就要想到再怎麼迷你還是會長大的,現在把牠丟棄真的很殘忍.
唉!也不知道那頭小豬仔是不是到了屏科大.
-
5樓
專業的5樓
綾子,
這個蛋糕吃起來是沒什麼奶味,最主要是它的配方
比例 麵粉,糖,奶油,蛋幾乎都是1:1:1:1,所以嘛!
熱量是很可怕的.
Emily - hfelisa2468 於 October 1, 2005 10:11 PM 回應 | 來源:0.0.0.0 | | 刪除 | 設為隱藏 | 回覆 | 檢舉
1樓
1樓搶頭香
這是高成份的奶油蛋糕也
看起來很細膩,打的很漂亮
大小朋友一定都很喜歡
Lisa